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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及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大班额问题”),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特事特办、综合施策、用好存量、扩大增量的原则,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足额均衡配备师资,全面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推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用2年时间全面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突出抓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摸底清查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各类现有教育资源进行全面排查,逐校、逐级、逐班、逐人进行统计,做到全面、迅速、准确、透彻,形成统计数据。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也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类别做好统计分析,摸清实际需求,为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奠定基础。
(二)科学编制中小学建设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及计生政策调整等,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城镇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同步调整完善城乡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到“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各县(市、区)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和学校建设规划于10月20日前报市政府。在规划编制中,各地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坚持就近入学、科学合理原则。要按照城镇、农村学校设置的基本要求,合理规划设置学校。在解决城镇大班额的同时,一并解决农村大班额问题。
二是坚持与人口变化相适应、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人口流动、计划生育和户籍政策改革,科学预测人口变化,做到适度超前。
三是坚持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的原则。新建学校坚持按照省定标准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对老校区要因地制宜,通过提升改造、扩建等方式,适度扩大用地规模,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向标准化学校建设推进。
四是坚持规范程序、先建后撤原则。统筹考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寄宿设施等条件,保证平稳过渡。
(三)扎实推进规划实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鲁政办字〔2015〕152号文件精神,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及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分学期、分年度推进项目建设,抓好开工、施工、竣工各个环节,严格质量标准和廉政纪律。
一是确保教育设施配套。对已建成居住区,在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未载明建设投资来源的教育设施,由政府负责建设,在2017年年底前建成后,及时交由教育部门管理。因开发企业原因未达到配建要求的,责成开发企业完成学校配套建设,否则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重新核发开发资质,限制或停止其承接新的开发项目。违反规划在配建中小学教育设施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实行追责,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其自行拆除,限期按规划要求完成中小学配套建设。城镇中小学配套建设,按规定享受有关规费的减免政策。
二是落实好教育设施“三同步”制度。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求,实行教育设施“交钥匙”工程。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居住区,要在其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载明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等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或代建完成后无偿交由教育部门管理。未按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完成教育设施配套建设、不能同步交付使用、教育主管部门未收到“钥匙” 的居住区项目,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
三是保障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学校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在新增计划用地中优先保障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用地;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等政策,拓展中小学建设用地空间,充分挖掘教育用地资源。老城区、已建成居住区、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中,新增适龄儿童学位必须与新建住房统筹解决。
四是足额配置师资。做好中小学教师编制的调整、使用和管理。根据生源状况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用2年时间,实现有空编的中小学教师补充到位。按照教师“退补相当”原则,解决总体超编但学科结构性缺员问题,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满编超编的中小学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使用临时专户编制予以补充。优化师资配置,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五是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区)要落实经费投入主体责任,努力拓宽筹资渠道,保障解决大班额问题资金需求。在积极争取省以奖代补资金的同时,用足用好各项金融扶持政策,利用大额长期信贷资金和政策性贷款,解决大班额所需资金问题。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四)创新学校办学模式,加强学校招生管理。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快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支持名校办分校、托管薄弱学校,建立学校联盟,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均衡教育资源配置。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中小学校,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混合股份等办学模式,多渠道扩充教育资源,解决大班额问题。加强招生管理,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对口入学为适龄儿童入学基本方式,落实义务教育“零择校”规定;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招生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市域统筹、以县为主原则,市负责市直学校,县(市、区)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泰安城区市直义务教育学校要纳入所在区统筹规划。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市、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解决大班额问题负总责。市政府成立由王云鹏市长任组长的全市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工作协调顺利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确保全市大班额问题顺利解决。
1.市编办:负责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及时核定并落实中小学编制;制定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的具体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中小学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教育、财政、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城镇中小学建设项目的立项并指导实施。
3.市教育局:负责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的总协调;负责分解目标任务,调整学校布局结构、加强薄弱学校改造、统筹管理城镇中小学招生工作;会同财政、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会同编制、财政部门及时核定城镇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制定年度招聘人员工作方案,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管理。
4.市财政局:负责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经费需要;牵头协调金融部门,做好贷款、融资等事宜。
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对中小学招聘教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创新招聘形式,确保新招聘的教师在每年暑期前到校到岗。
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决城镇中小学用地指标,将中小学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及时办理征地手续。
7.市规划局:负责将经市政府批准后的中小学布局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编制和审批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时,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按照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预留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明确用地位置和界线,落实教育设施“三同步”制度。
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校舍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好教育设施“三同步”制度;核实2011年以来已建和在建项目教育配套建设和落实情况。
9.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学校建设优先优惠和规费减免政策,建立城镇中小学建设项目的“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审批手续。
10.市金融办:负责加大对教育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对教育改革的金融服务。
1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泰安高新区管委、泰山管委:具体制定、实施辖区中小学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解决辖区学校大班额问题。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县(市、区)要设立监督举报平台,将分年度班额控制数和新增学位数等大班额问题解决目标定期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教育事业统计、教育督导平台、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全面改薄”管理平台,加强大班额信息监控力度,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台账,责任细化分解到部门、单位和个人,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对工作不力、造成大班额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责任倒查,严肃追责。市政府将解决大班额问题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实施进展情况。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情况,纳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并列入县(市、区)教育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
泰安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
为解决我市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字〔2015〕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普通中小学799所,其中高中26所,初中108所,完全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4所,小学628所。全市现有在校生612310人,教学班12342个。超标准班额教学班6943个,占56.3% ;超大班额教学班1787个,占14.5% ,全市最大班额86人。
目前,我市在教学班数量及师资配备等方面存在较大缺口。根据现有在校生计算,应设标准班额教学班15057个,缺少2715个(高中416个,初中1036个,小学1263个);根据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学龄人口变化趋势、计生政策调整、义务教育段“六三”改“五四”学制等情况,到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还缺少教学班461个,义务段学校还缺少班级2325个(小学1459个,初中866个);按目前生源及班级数,综合考虑每年自然减员、新建学校等因素,到2017年,我市教师缺口8102名。
二、目标原则
2015年至2017年,实现全市扩增土地8705亩,新增校舍面积473.4万平方米,完成新建学校116所,改扩建学校290所;投资149.5亿元,新增班数5501个,新增学位252710个,选聘教师8102名。
1.坚持摸清存量,测准增量原则。坚持一县一策,一校一案,摸清现状、科学测算,用好存量、扩大增量,为制定规划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支撑。
2.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对全市普通中小学统筹规划,通过新建、迁建、改扩建、改造提升、资产置换、撤并整合、调整学区等措施,分步实施,对起始年级按标准控制,其他年级按标准逐年化解,确保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都达到标准要求。
3.坚持综合施策、统筹结合原则。将学校建设规划与城镇化进程、中小学布局调整、人口政策调整、薄弱学校改造、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学校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市级统筹、特事特办,全面解决我市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推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规划内容
(一)学校建设规划
1.新建学校(116所):
(1)2015年建设12所:岱岳区2所,征地79亩,新增校舍面积20000平方米,投资0.29亿元,新增22个教学班;新泰市1所,征地20亩,新增校舍面积4200平方米,投资880万元,新增5个教学班;肥城市6所,征地30亩,新增校舍面积119500平方米,投资3.2亿元,新增132 个教学班;宁阳县2所,征地86亩,新增校舍面积31790平方米,投资0.9亿元,新增42个教学班;高铁新区1所,征地63.9亩,新增校舍面积33622平方米,投资1.55亿元,新增49个教学班。
(2)2016年建成32所:泰山区3所,征地98亩,新增校舍面积48000平方米,投资3.9亿元,新增54个教学班;岱岳区5所,征地213.7亩,新增校舍面积70360平方米,投资1.47亿元,新增113个教学班;新泰市8所,征地601亩,新增校舍面积215800平方米,投资5.9亿元,新增221个教学班;宁阳县1所,征地60亩,新增校舍面积27770平方米,投资0.8亿元,新增26个教学班;东平县9所,征地684亩,新增校舍面积242750平方米,投资7.5亿元,新增325个教学班;市直2所,征地609.2亩,新增校舍面积184360平方米,投资7.7亿,新增78个教学班;高铁新区4所,征地334亩,新增校舍面积146650平方米,投资6亿元,新增176个教学班。
(3)2017年建成72所:泰山区25所,征地1036亩,新增校舍面积582000平方米,投资33.67亿元,新增590个教学班;岱岳区7所,征地472亩,新增校舍面积223867平方米,投资4.79亿元,新增162个教学班;新泰市10所,征地680亩,新增校舍面积197672平方米,投资5.5亿元,新增312个教学班;肥城市7所,征地419亩,新增校舍面积183000平方米,投资4.2亿元,新增184个教学班;宁阳县5所,征地548亩,新增校舍面积292700平方米,投资5.58亿元,新增182个教学班;东平县9所,征地355亩,新增校舍面积83700平方米,投资1.8亿元,新增96个教学班;泰安高新区2所,征地98亩,新增校舍面积21546平方米,投资0.4亿元,新增72个教学班;泰山景区1所,征地37亩,新增校舍面积12500平方米,投资0.55亿元,新增14个教学班;高铁新区6所,征地696亩,新增校舍面积309052平方米,投资11.8亿元,新增366个教学班。
2.改扩建学校(290所):
(1)2015年改扩建学校31所:岱岳区14所,征地24亩,新增校舍面积32350平方米,投资0.6亿元,新增61个教学班;肥城市10所,新增校舍面积46700平方米,投资0.45亿元,新增61个教学班;宁阳县7所,新增校舍面积26214平方米,投资0.57亿元,新增7个教学班。
(2)2016年改扩建学校107所:泰山区3所,征地21亩,新增校舍面积19000平方米,投资0.83亿元,新增17个教学班。岱岳区17所,征地84亩,新增校舍面积80503平方米,投资1.25亿元,新增81个教学班;新泰市36所,征地88亩,新增校舍面积90577平方米,投资1.5亿元,新增220个教学班;肥城市12所,征地50亩,新增校舍面积57561平方米,投资0.84亿元,新增102个教学班;宁阳县6所,新增校舍面积48336平方米,投资0.87亿元,新增63个教学班;东平县30所,征地189亩,新增校舍面积117800平方米,投资2.56亿元,新增186个教学班;泰安高新区1所,新增校舍面积8400平方米,投资0.14亿元,新增12个教学班;泰山景区1所,征地3亩,新增校舍面积6875平方米,投资0.14亿元,新增16个教学班;市直1所,新增校舍面积22614平方米,投资0.98亿元,新增43个教学班。
(3)2017年改扩建学校152所:泰山区20所,征地196亩,新增校舍面积149436平方米,投资6.98亿元,新增134个教学班;岱岳区26所,征地150亩,新增校舍面积141878平方米,投资2.49亿元,新增138个教学班;新泰市36所,征地110亩,新增校舍面积181180平方米,投资3.53亿元,新增294个教学班;肥城市16所,征地20亩,新增校舍面积59900平方米,投资0.85亿元,新增122个教学班;宁阳县7所,征地82亩,新增校舍面积57296平方米,投资1.2亿元,新增114个教学班;东平县41所,征地396亩,新增校舍面积494600平方米,投资14亿元,新增476个教学班;市直6所,征地63.2亩,新增校舍面积61543平方米,投资2亿元,新增134个教学班。
(二)师资配备规划
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加大招聘力度,有编即补,逐步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同时,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利用机动编制,解决好教学点教师配备不足问题。考虑现有教师缺口、自然减员、新建学校等因素,全市需新增教师8102名。
2015年新增教师467名,其中,新泰市310名,肥城市157名;2016年新增教师2848名,其中,泰山区107名,岱岳区415名,新泰市643名,肥城市99名,宁阳县491名,东平县695名,泰安高新区85名,泰山景区4名,市直309名;2017年新增教师4787名,其中,泰山区1222名,岱岳区455名,新泰市721名,肥城市545名,宁阳县807名,东平县803名,泰安高新区74名,泰山景区5名,市直155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泰安市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的规定落实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多元筹资,加大投入。合理测算资金需求,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强化资金支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学校建设,确保置换、出售撤并学校收益全部用于学校建设,对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配套费用给予政策优惠。同时,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教,拓宽融资渠道。
(三)严格程序,确保质量。严格工作程序,强化管理,积极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做好过程性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四)规范招生,加强监管。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完善招生片区,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实现以学区为单位与小学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高中完善招生指标生政策,确保大班额不再反弹。
(五)强化宣传,提高认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全市解决大班额工作推进情况,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市形成大力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建立大班额问题工作台账,定期向社会公布学校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新增学位数、年度班额控制数等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纳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和教育综合督导的内容,作为评价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建立月调度制度,定期公布各县(市、区)工作进展,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的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1.泰安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汇总表.xlsx
2.泰安市2015-2017年度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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