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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要求,实现2015-2017年解决我市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大班额问题)的工作目标,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特制定德州市解决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及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1.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德州市位于山东省西北部,总面积10356平方公里,人口570.5万人,辖两区、两市、七县和两个经济开发区。截至2014年底,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596.0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45641元。境内财政总收入265.74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1.26亿元,教育支出60.47亿元。德州尚存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全市13县市区,尚有8个财政困难县,财政比较紧张;二是经济结构不优,2014年三次产业比例为11.1∶51.6∶37.3,服务业比重偏低,工业结构过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三是人均经济指标较低,落后于省内大多数地市。
2.教育发展情况。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033所(其中基础教育学校1140所)、在校生95.1万人、专任教师5.89万人。其中,高校4所、在校生4.3万人(其中本科1.9万人)、教师2798人;中等职业学校24所、在校生6.59万人、教师2867人;普通高中20所、在校生9万人、教师6284人;初中172所、在校生19.1万人、教师1.41万人;小学937所、在校生41.34万人、教师2.64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3所、在校生1474人、教师264人;幼儿园863所、在园幼儿14.59万人、教师6134人。
(二)现状分析
全市城镇中小学560处,共有班级9954个,其中超标准班(小学45人、初中50人、高中50人)6768个,占67.99%;超大班(超66人)2733个,占27.46%。
按标准班额计算,全市中小学共缺学位20.25万个,其中:目前存量大班额,共缺学位计12.08万个,到2020年,预计新增学龄人口需增加学位8.17万个。
小学大班额情况:全市城镇小学399处,共有班级5542个,其中超标准班(超45人)3226个,占58%;超大班(超66人)1310个,占13.8%。按标准班额计算,目前小学缺学位80775个,根据人口增加测算增量大班额问题缺学位41335个。
初中大班额情况:全市城镇初中143处,共有班级2980个,其中超标准班(超50人)2194个,占74%;超大班(超66人)911个,占27.94%。按标准班额计算,目前初中缺学位27300个,根据人口增加测算增量大班额问题缺学位20700个。
高中大班额情况:全市高中18处,共有班级1432个,其中超标准班(超50人)1348个,占94%;超大班(超66人)512个,占35.75%。按标准班额计算,目前高中缺学位12750个,根据人口增加测算增量大班额问题缺学位19650个。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解决全市大班额问题,要新建、改扩建校舍236.27万平方米,新建学校93处,改扩建学校171处,需要土地6267.8亩,投入资金81亿元,增加班数4277个,学位20万个。到2017年彻底解决存量大班额问题,并建立解决大班额问题长效机制,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具体任务
1.学校建设
2015年新建学校3处,改扩建41处,增加学位9210个。其中:初中17所,增加学位3000个;小学27所,增加学位6210个。共需增加用地104亩,投入资金4.22(4.22)亿元。
2016年新建学校38处,改扩建67处,增加学位87096个。其中:高中5所,增加学位5400个;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增加学位2820个;初中29所,增加学位25371个;小学80所,增加学位53505个。以上共需增加用地2357.31亩,投入资金31.84亿元。
2017年新建学校52处,改扩建63处,增加学位104315个。其中:高中15所,增加学位27000个;初中28所,增加学位19850个;小学72所,增加学位57465个。以上共需增加用地3806.49亩,投入资金44.94亿元。
2.教师配备。全市共缺编教师9116名,通过核编、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购买服务或聘任等方式解决教师编制问题。
3.资金需求。我市解决大班额共需资金81亿元,其中学校建设投资37.8亿元(按每平方米1600元测算),土地费用12.54亿元(按每亩20万元测算),场地及教学仪器设备需资金26.06亿元,教师配备需增资4.6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飞任组长,分管副市长董绍辉任副组长,市编办、考评办、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金融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耿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研究解决大班额问题。实行目标责任制,市与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县(市、区)一把手对解决大班额问题负总责。各级政府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纳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内容,将“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大班额问题纳入对县市区科学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对进度慢的县(市、区),由市委书记、市长约谈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
(二)落实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按照外来务工人口子女就学需要、计生政策调整等现实需求,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将学校项目纳入城建计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中精力、集中财力,利用两年时间补足学校建设欠账。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取得社会理解和支持。
(三)保障学校建设用地,确保教育设施配套
1.统筹安排学校建设用地。城镇新建中小学土地指标,由市、县(市、区)统筹解决。在编制年度用地供应计划时,新增用地指标、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节余指标优先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老城区、已建成居住区、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中,新增适龄儿童学位必须与新建住房统筹解决。
2.充分挖掘教育用地资源。支持利用现有学校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中小学教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教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鼓励各县(市、区)采取城区高中(职业高中)外迁办学,初中利用高中校舍、小学利用初中校舍梯次补位办学的办法,扩大城区学校的办学空间。开展已关闭、合并、闲置学校教育用地的调查,做好闲置教育用地置换、再开发利用工作。充分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增减挂钩等试点政策,有序开展废弃教育用地的复垦利用工作,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城镇中小学发展需要;在保证教育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节余的指标可以调剂使用,产生的收益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
3.严格落实教育设施“三同步”制度。小区建设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和学校。按照《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严格执行城乡新建居住区(楼盘)配套学校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教育设施“交钥匙”工程。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居住区,要在其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载明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位置、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等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或代建完成后无偿交由教育部门管理。未按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完成教育设施配套建设、不能同步交付使用、教育主管部门未收到“钥匙”的居住区项目,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按照30元/平方米的标准征收教育配套费,或由现有的城市综合配套费中提取。
4.确保教育设施配套。对已建成居住区,在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未载明建设投资来源的教育设施,由政府负责建设,在2017年年底前建成。因开发企业原因未达到配建要求的,责成开发企业完成学校配套建设,否则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重新核发开发资质,限制或停止其承接新的开发项目。违反规划在配建中小学教育设施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实行追责,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其自行拆除,限期按规划要求完成中小学配套建设。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鲁财综〔2015〕63号),城镇中小学及配套建设,按规定享受有关规费的减免政策。简化学校建设项目手续,实行集中一站式审批。
(四)足额均衡配置师资,完善教师补充机制
1.及时调整教师编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定期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生源状况核定教职工编制。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通过撤并、改企转制等方式收回的事业机构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新设中小学机构编制需要。用2年时间,实现有空编的中小学教师补充到位。新建中小学按照办学标准和招生规模确定教师编制;暂不具备条件的,依托现有学校设立分校或教学点等形式予以统筹调剂。
2.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按照教师“退补相当”原则,解决总体超编但学科结构性缺员问题,保证开齐开全国家规定课程。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出台《教师编制及临时周转专户管理办法》,中小学满编超编的县(市、区),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根据解决大班额问题需要,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满编超编的中小学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使用临时专户编制予以补充。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后,使用专户编制补充的专任教师改为占用中小学编制,专户编制相应核减。专户编制不计入中小学编制总额,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单独管理。
3.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按照教师“退补相当”原则,足额保障中小学教师进人计划。对于中小学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免费师范毕业生等,按照用编进人计划管理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登记备案相关规定予以保障。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师资科学、均衡配置,提高薄弱学校校长教师队伍素质。实行义务教育学区内教师资源统一调配使用,积极推行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走教,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和“三支一扶”支教等,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问题。
(五)建立融资平台,加大财政金融保障力度
以山东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德州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为运作主体,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贷款,解决资金问题,我市将资本金归集和还本付息列入各级政府预算。探索灵活融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六)创新教育管理机制,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实施对口帮扶,探索学校捆绑发展、缔结发展联盟、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共同体、委托管理等形式,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薄弱学校发展。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实施重点高中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制度,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逐步降低义务教育大班额,着力化解择校问题,促进生源均衡分布,调动各学校办学积极性。
积极探索PPP项目、国有民办、民办公助、混合股份等办学模式,支持名校办分校、托管薄弱学校,鼓励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建立学校联盟。采取派出公办教师支教、购买学位、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同等待遇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大力实行开门开放办教育,创造条件引进国际教育学校,吸引名校、知名教育集团来我市独资办学、合作办学,快速扩大优质教育总量,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促进城市发展。
(七)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督导考核
将解决大班额问题作为市委考评办、重督办、市政府督查室重点督查和考核事项。市政府每月通过市长专报、政府通报、媒体公开等形式通报各县市区学校建设工作进展,确保各县市区规划方案的落实。各县(市、区)分年度班额控制数和新增学位数等大班额问题解决目标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设立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汇总表.xls
2.2015年度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明细表.xlsx
3.2016年度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明细表.xlsx
4.2017年度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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