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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与工作方案
解决好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大班额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客观需要,是教育均衡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推进菏泽市城镇普通中小学建设,切实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 以实现普通中小学校班额达标、教育事业优质发展为目标,加快城区学校建设步伐,合理配置城镇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二、总体目标按照“特事特办、综合施策、用好存量、扩大增量”的原则,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分步实施, 以班额标准化为切入点(小学≤45人,中学≤50人),通过采取调整完善学校建设规划、保障学校建设用地、足额均衡配置师资、加大财政金融投入力度、强化学校招生管理等措施,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完善城镇中小学校建设和标准配置,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促进城镇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三、城镇普通中小学学位需求测算
根据2015年现有城镇中小学学生数量,2015~2017年小学需增加学位79605个,教学班1769个; 初中需增加学位23300个,教学班466个;高中需增加学位37350个,教学班747个。
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学校布局规划,综合考虑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计生政策调整、高中选课走班等因素,2015~2017年小学还需增加学位28350个,教学班630个,初中需增加学位21800个,教学班436个;高中需增加学位12950个,教学班259个。
2015~2017年全市共需增加小学学位105525个,教学班2345个; 初中学位47950个,教学班959个;高中学位50150个,教学班1006个,才能满足城镇学龄人口入学需求。
四、2015年-2017年城镇中小学校新建改扩建规划
结合我市城镇普通中小学教育资源现状,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和项目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城镇普通中小学校新建、改扩建工作,努力扩大教育资源规模。2015年至2017年全市共改扩建小学50所,新建小学40所,新增学位98420个,新增班数2193个;改扩建初中24所,新建初中9所,新增学位46290个,新增班数936个;改扩建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新增学位13382个,新增班数290个;改扩建普通高中8所,新建普通高中11所,新增学位54647个,新增班数1179个。三年内共需改扩建、新建普通中小学校149所,新增学位212739个,新增班数4598个,新增校舍建筑面积2380317平方米,用地需求7628亩,资金投入608805万元,需新增教职工11933人,逐步形成满足需求、资源共享、规模适宜、体系健全、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教育办学格局,基本解决全市初中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一)2015年21所(改扩建小学9所,初中5所;新建小学5所,九年一贯制2所)
1.改扩建学校
小学9所,新增学位7605个,新增班数169个,新增校舍面积60606.4平方米,用地需求122亩,资金投入7972.6万元,新增教职工403人;
初中5所,新增学位6150个,新增班数126个,新增校舍面积111907平方米,用地需求226亩,资金投入19558万元,新增教职工297人。
2.新建学校
小学5所,新增学位7830个,新增班数174个,新增校舍面积62700平方米,用地需求190亩,资金投入15650万元,新增教职工320人;
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其中小学部新增学位2700个,新增班数60个,初中部新增学位2100个,新增班数42个,共需新增校舍面积45618平方米,用地需求160.1亩,资金投入15102万元,新增教职工300人。
(二)2016年72所(改扩建小学28所,初中14所,普通高中4所;新建小学18所,初中3所,普通高中5所)
1.改扩建学校
小学28所,新增学位22673个,新增班数510个,新增校舍面积114893.1平方米,用地需求364.1亩,资金投入23962.14万元,新增教职工1049人;
初中14所,新增学位16640个,新增班数340个,新增校舍面积145750.6平方米,用地需求492亩,资金投入21560万元,新增教职工736人;
普通高中4所,新增学位7822个,新增班数212个,新增校舍面积146107平方米,用地需求266亩,资金投入27563万元,新增教职工619人;
2.新建学校
小学18所,新增学位24795个,新增班数551个,新增校舍面积226880平方米,用地需求760亩,资金投入55396万元,新增教职工1267人;
初中3所,新增学位4500个,新增班数90个,新增校舍面积66000平方米,用地需求196亩,资金投入12786万元,新增教职工334人;
普通高中5所,新增学位20400个,新增班数408个,新增校舍面积439100平方米,用地需求1267亩,资金投入155700万元,新增教职工1392人。
(三)2017年56所(改扩建小学13所,初中5所,九年一贯制1所,普通高中4所;新建小学17所,初中6所,九年一贯制4所,普通高中6所)
1.改扩建学校
小学13所,新增学位12567个,新增班数279个,新增校舍面积95827平方米,用地需求305亩,资金投入20031万元,新增教职工598人;
初中5所,新增学位7000个,新增班数140个,新增校舍面积56645平方米,用地需求240亩,资金投入20071万元,新增教职工427人;
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其中小学部新增学位1080个,新增班数24个,初中部新增学位600个,新增班数12个,共需新增校舍面积6100平方米,资金投入793万元,新增教职工102人;
普通高中4所,新增学位7825个,新增班数187个,新增校舍面积209307平方米,用地需求430亩,资金投入45592万元,新增教职工465人。
2.新建学校
小学17所,新增学位22950个,新增班数510个,新增校舍面积194248平方米,用地需求793亩,资金投入55006万元,新增教职工1182人;
初中6所,新增学位12000个,新增班数240个,新增校舍面积129865平方米,用地需求489亩,资金投入27399万元,新增教职工879人;
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其中小学部新增学位3602个,新增班数86个,初中部新增学位3300个,新增班数66个,共需新增校舍面积74263平方米,用地需求298亩,资金投入15583.7万元,新增教职工441人;
普通高中6所,新增学位18600个,新增班数372个,新增校舍面积194500平方米,用地需求1030亩,资金投入69080万元,新增教职工1122人。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教育设施配套及“三同步”制度。
1.确保教育设施配套。对已建成居住区,在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未载明建设投资来源的教育设施,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建设,确保按照规划完成时限建成后及时交由教育部门管理。因开发企业原因未达到配建要求的,政府责成开发企业完成学校配套建设,否则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重新核发开发资质,限制或停止其承接新的开发项目。违反规划在配建中小学教育设施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实行追责,由各级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其自行拆除,限期按规划要求完成中小学配套建设。城镇中小学配套建设,按规定享受有关规费的减免政策。
2.严格落实教育设施“三同步”制度。按照《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严格执行城乡新建居住区(楼盘)配套学校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教育设施“交钥匙”工程。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居住区,在其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载明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等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或代建完成后无偿交由教育部门管理。未按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完成教育设施配套建设、不能同步交付使用、教育主管部门未收到“钥匙”的居住区项目,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
(二)统筹安排学校建设用地,充分挖掘教育用地资源。
1.统筹解决城镇新建中小学土地指标。在编制年度用地供应计划时,新增用地指标、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节余指标优先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老城区、已建成居住区、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中,新增适龄儿童学位与新建住房统筹解决。
2.充分挖掘教育用地资源。支持利用现有学校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中小学教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教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鼓励城区高中(职业高中)外迁办学,初中利用高中校舍、小学利用初中校舍梯次补位办学的办法,扩大城区学校的办学空间。开展已关闭、合并、闲置学校教育用地的调查,做好闲置教育用地置换、再开发利用工作。充分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增减挂钩等试点政策,有序开展废弃教育用地的复垦利用工作,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城镇中小学发展需要;在保证教育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节余的指标可以调剂使用,产生的收益用于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三)足额均衡配置师资,优化师资队伍建设。
1.及时调整教师编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动态管理”原则,管好用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生源状况以及缺编、空编情况按规定核定新建、改扩建学校教职工编制。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通过撤并、改企转制等方式收回的事业机构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新设中小学机构编制需要。新建中小学按照办学标准和招生规模确定教师编制;暂不具备条件的,依托现有学校设立分校或教学点等形式予以统筹调剂。完善教师补充机制,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及时招聘教师,做到有编即补;对基层学校和改扩建、新建学校教师招聘计划给予倾斜,在每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可按照程序提前单独招聘,确保招聘质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问题。要按省定编制标准,采取校际调剂、社会招聘等方式,足额保障城镇学校教职工编制和数量,满足城镇学校扩容和开齐开足各门课程需要。
2.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按照教师“退补相当”原则,解决总体超编但学科结构性缺员问题,保证开齐开全国家规定课程。满编超编的县区,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根据解决大班额问题需要,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满编超编的中小学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使用临时专户编制予以补充。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后,使用专户编制补充的专任教师改为占用中小学编制,专户编制相应核减。专户编制不计入中小学编制总额,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单独管理。
3.优化师资配置。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和管理功能。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师资科学、均衡配置,提高薄弱学校校长教师队伍素质。实行义务教育学区内教师资源统一调配使用,积极推行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走教,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和“三支一扶”支教等,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金融扶持。
为加快推进解决全市大班额问题工作,2015年至2017年市财政设立奖补资金,对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区给予奖补。各县区要落实经费投入政府的主体责任,在充分争取和利用省财政安排的以奖代补资金基础上,采取土地等资源变现、银行贷款、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等方式,积极筹措学校建设资金保障解决大班额问题资金需求。鼓励实行社会融资,积极利用PPP模式,大力吸纳社会资金办学。鼓励商业银行为解决大班额问题提供金融服务。社会力量办学可以另外申请贷款贴息。继续执行中小学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减免建设规费,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为学校建设开通绿色通道。
(五)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进一步创新城镇中小学校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学区制建设管理模式,科学划定学区,促进学区内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均衡配置学区学校办学资源和教师资源,努力办好学区内每一所学校。积极探索“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引进名校办学”等多种学校管理方式,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学区内学校统一招生管理,统一教学管理,统一教学评价,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促进学区学校快速实现品牌化、均衡化,加强教育资源整合和教育信息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使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从机制源头上遏制“大班额”问题的产生。
(六)统筹推进“全面改薄”,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要将“全面改薄”和解决大班额问题作为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车之两轮”,紧密结合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全面改薄”建设,切实推进薄弱学校改造,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提高校车覆盖面和服务能力,努力为每一个孩子就学提供便利,防止脱离实际盲目引导学生聚集城镇。统筹安排“校舍标准化建设”、“全面改薄”等农村教育各种项目资金,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师资水平,加大城镇教师支持农村学校的力度,增强农村学校吸引力,为农村学生创设良好就读条件,缓减城镇学校压力。
(七)创新办学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措施,以政府办学为主,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中小学校,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团体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中小学。积极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混合股份等办学模式,鼓励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建立学校联盟。采取派出公办教师支教、购买学位、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同等待遇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以缓解公办学校的生源压力和师资紧缺的矛盾。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为切实加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编制、发改、教育、财政、人社、国土、规划、住建、城管及各县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解决大班额问题重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各县区也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将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纳入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价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与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工作统筹推进。
(二)强化学校招生管理。以初中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设立义务教育学区,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对口入学为适龄儿童入学基本方式,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完善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政策。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将每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管,严格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坚决落实义务教育“零择校”政策。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督查,对各县区解决大班额问题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通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造成大班额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严肃追究责任。各县区将学校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及分年度班额控制数、新增学位数等大班额问题解决目标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设立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菏泽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xls
3.2015年度菏泽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明细表.xls
4.2016年度菏泽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明细表.xls
5.2017年度菏泽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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