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5 20:50:56 文章来源:未知
报名入口>>>2020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0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0年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0人公告
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18日16:00查询时间:2020年9月16日11:00—9月19日16:00报名人员登陆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zzsfybjy.com/)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医院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医院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初审时间:2020年9月16日11:00—9月19日16:00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医院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0年9月16日11:00—9月20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10月7日9:00—10月11日8:30登录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通过初审后,于2020年9月16日11:00—9月20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fby3699009@163.com,并拨打电话0632-3699009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穷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医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1日上午 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笔试考一科,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临床、康复、检验、麻醉、药学、护理六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在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网站查询。
(二)面试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医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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