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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枣庄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04-09 14:26:21 文章来源: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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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枣庄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数量及相关条件等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山亭区产业发展方向和用人单位需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本科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在社会上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工作岗位所需的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综合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

  时间:自发布简章之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

  地点: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山亭区新源路6号)。

  方法: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到相关高校招聘报名。属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关于学历、专业方面的证明材料。属大学生“村官”的,应提供组织部门考核认定和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认定和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报名时须填写《2012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交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4月14日-15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还将在鲁南人才市场(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集中受理报名。也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投递简历进行报名。笔试、面试均不向考生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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