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6 14:50:07 文章来源:青州市教育局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课,分别占20%和80%。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包括各专业大学、高中课程。
(3)其他
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3分。
上述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关奖励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相同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鲁价费发[2004] 56号文件规定每人交纳面试费70元。
面试采用讲课的形式,讲课内容为青州市现行高中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讲课根据各学科人数,分组进行,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全部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各专业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学历高低、笔试成绩高低、年龄小大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核
考试名次确定后,按相同职位统一录取的原则,根据名次及各专业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青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人员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分别按相同职位报考人员考试名次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
公示合格的初录人员,按各专业考试名次,由考生本人依次挑选工作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须同聘用单位签订服务期不低于五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信息公布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教育信息港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以上意见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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