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3 11:57:10 文章来源:临沂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5月12日(8:30-12:00,14:00-17:00)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区教体局人事科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学校盖章的学业成绩单、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5月8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
3.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教师资格证。
4.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27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具体办法在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兰山教育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应聘教师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或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同一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lsrs.gov.cn)和兰山教育网站(http://www.lsqedu.com/)同时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应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依据选岗方案进行选岗,选岗时,专科毕业生只能选择小学岗位。同时下达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2012年度兰山区教体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兰山区委组织部
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兰山区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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