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3 11:53:14 文章来源:临沂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平邑县委、县政府同意,2012年公开招聘104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应在18周岁(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以上,
35周岁(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以下;应聘人员为本科、专科学历的,年龄应在18周岁(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以上,
30周岁(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以下。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6.应聘人员应为平邑县生源毕业生;非平邑县生源毕业生在平邑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也可报考。
7.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
8.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其他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考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根据报名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研究,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11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2年5月9日-12日。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rsks.lyrs.gov.cn)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所报岗位专业要求应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中的“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初审。
平邑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应聘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2年5月9日-13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2012年5月24日-2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