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6 09:47:25 文章来源:济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包括: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6月1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可采取专业加试、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2。
七、其他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1、2012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5月16日).doc
2、2012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5月16日).xls
中 共 济 宁 市 委 组 织 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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