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12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05-16 09:47:25 文章来源:济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汇总 刷题资料 网络课程 在线咨询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2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2012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济宁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人员也可报名应聘;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济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日 9:00-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5月23日11:00-28日14:00

  报名网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si.gov.cn)、济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jiningrsks.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使用一、二代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2年5月23日11:00-28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济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jiningrsk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在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2年6月10日9:00-16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5月28日9:00-29日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人才大厦(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3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要在网上确认。

  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5月28日9:00-29日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人才大厦(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3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逾期不能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审核完成后,经济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公示时间为2012年5月30日至6月5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事业单位急需的个别稀缺专业,经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可适当放宽比例。

图书

更多>
(编辑:华图媛媛)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