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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营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2)

2012-06-05 09:53:27 文章来源: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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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营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2)

  七、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加分?

  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八、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九、如何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是指应聘者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或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格式见附件)等证明材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十、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简章附件1—3中岗位对应的联系电话)。

  十一、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十二、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工作经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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