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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济南槐荫区招聘财务会计人员(劳动合同制)简章

2012-06-06 15:03:18 文章来源: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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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济南槐荫区招聘财务会计人员(劳动合同制)简章

  根据《槐荫区关于推行村级会计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槐办发[2011]27号)的有关规定,经区推行村级会计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槐荫区相关办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32人(其中:段店镇9人;美里湖办7人;吴家堡镇、段北办事处、张庄办事处和匡山办事处各4人),人员属非机关事业编制的劳动合同制性质。招聘岗位为槐荫区段店镇政府、吴家堡镇政府、美里湖办事处、段北办事处、张庄办事处和匡山办事处设立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会计岗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系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全日制专科学历应持有槐荫区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持有济南市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暂住证、单位或学校集体户口除外);

  (四)政治素质好,热爱财会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考试合格证书,或珠算五级及以上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会计类专业考生可除外);并已完成2011年及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六)对已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职称(会计师)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大不得超过50周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放宽至济南市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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