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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济南槐荫区招聘财务会计人员(劳动合同制)简章(3)

2012-06-06 15:03:18 文章来源: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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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济南槐荫区招聘财务会计人员(劳动合同制)简章(3)

  (二)面试

  面试以个人素质展示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10分钟左右,面试单位主要从仪态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评委成员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入职体检标准由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对弃权、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从其他进入招聘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hy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于已进入招聘计划岗位总额范围内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自行选择招聘计划中的办镇岗位,等额确定人选,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由各办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对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不缴纳“五险”;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300元。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也可根据受聘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适当延长,但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制,转正工资标准为:专科学历2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2100元、中级职称人员2200元,缴纳“五险”。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12年槐荫区公开招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12年槐荫区公开招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诚信承诺书

  槐荫区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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