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5 18:00:31 文章来源:博山政务网
根据博山区教育教学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2012年淄博市博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仪表端正,符合报考岗位所必需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4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山区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入学前从博山区迁移户口,现未落户的博山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二)非博山区常住户口,派遣期内(2010、2011年毕业和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在博山区教育系统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
(四)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其它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正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应聘须经选派部门同意。
二、招聘岗位
2012年博山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90名,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专业)一览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实行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考生所学专业非招考计划所列专业的,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报考,可跨专业报考,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专业)。考生所报岗位(专业),报名确定后不得更改。报考城区学校的,直接选择学校相应岗位(专业)进行报名;报考乡镇学校的,不选择学校,只选择相应岗位(专业)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