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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

2012-06-17 10:53:54 文章来源:平阴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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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

  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后,再组织进行体检考核。

  六、挑选单位

  挑选单位前,根据暑期教师调整和教育教学需要等情况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布各招聘学科(岗位)的具体招聘单位。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报考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挑选该学科(岗位)的具体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挑选单位结束后,因放弃挑选造成的缺额,按报考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后,再对其进行体检考核。

  七、聘用和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和挑选单位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本通知书办理派遣、调动、聘用等手续。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受聘人员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学历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受聘人员参加2012年教师资格两科考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未全部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已挑选完的招聘单位也不再调整。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到乡镇(街道办)教育机构的,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5年,期间不得调动和参加相关招考招聘(上级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人事档案由招聘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代理。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和县教体局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未就业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信息发布和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教体局0531-83101609,县人社局0531-87885887。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31-87883716。

  本简章由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平阴县2012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统计表

  附件2:平阴县2012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3:平阴县2012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业教育岗位资格审查及初试方案

  平阴县人力资源 平阴县机构编制 平阴县教育体育局

  和社会保障局 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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