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0 10:02:58 文章来源: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为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1名工作人员,其中卫生类岗位招聘72名,综合类岗位招聘79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或淄博籍生源,报考岗位代码为1501-2801的岗位须具有临淄区常住户口或临淄籍生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淄博市常住户口(淄博籍生源)应届毕业生,在临淄区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以及"三支一扶”大学生,不受上述户籍限制,可报考岗位代码为0101-2801的岗位;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
2012年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海外学历和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人员的学历认证材料须在2012年6月25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2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