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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枣庄滕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3)

2012-06-22 08:41:59 文章来源: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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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2年枣庄滕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3)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卫生三大类。综合类、教育类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说课),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说课)成绩占50%。卫生类只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综合类共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每科满分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教育类共考两科:《公共课》和《专业课》,每科满分100分,按公共课占30%和专业课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非学前教育学科公共课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等;专业课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高中及以下知识)。学前教育学科公共课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其中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各占40%,学前卫生学占20%;专业课考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的专业知识(高中及以下知识),其中以音乐为主。

  卫生类共考两科:医学类(除护理类外),考试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申论》;护理类,考试科目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和《申论》。每科满分100分,医学类和护理类按专业基础知识占70%、申论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考办公室根据岗位(学科)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7月18日

  上午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公共课、专业基础知识)

  上午10:00—11:30 申论(专业课)

  卫生类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向市招考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如成绩还相同,仍然无法确定的,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面试(说课)

  综合类、教育类面试(说课)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学科)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说课)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岗位(学科)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 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说课]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说课)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向市招考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面试(说课)人选在面试(说课)前5天仍未向市招考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学科),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说课)人选在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综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

  教育类说课采用百分制计分。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课堂教学设计、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学科的还需进行基本技能测试,其中说课占50分,基本技能测试占50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说课)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说课)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考生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滕州人才网。

  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面试(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学科)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课)成绩确定。如成绩还相同,仍然无法确定的,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学科)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应侧重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考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综合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教育类、卫生类根据报考岗位(学科)及报名后重新核定的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定招考单位,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2——5266008 5522927  5514029(教育)

  附件:1、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汇总.xls

  2、滕州市镇(街道)卫生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汇总.xls

  3、滕州市直幼儿园和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高校毕业生学科汇总.xls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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