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有交警大队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五、待遇
被聘用的交通协警待遇为:基本工资1300元(随周村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调整而调整)+五项社会保险、管理费、考核奖,总计约2000元左右,按企业标准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由周村交警大队统一发放执勤服装。
被聘用的交通协警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经过周村交警大队同意。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
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周村交警大队 0533-2139178
区人社局 0533-6126180
监督电话:区 监 察 局 0533-6195789
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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