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3 14:00:14 文章来源: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微山县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为县部分事业单位和企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范围
事业单位引进60名(博士研究生不占名额),企业引进47名。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硕士、博士留学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管理人才)。具体职位要求见附件1、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安排。
2、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学习成绩优良,有创新精神。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取得;符合引进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7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7月27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6周岁(1966年7月27日后出生),紧缺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管理人才不超过40周岁(1972年7月27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引进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引进,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博士研究生应聘的,不参加考试,符合引进条件的直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企业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可自主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