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3 14:00:14 文章来源: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微山县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3)
五、有关待遇
1、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年度考核合格的,除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待遇外;3年内,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的人才津贴补助,硕士研究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管理人才)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的人才津贴补助。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愿意在微山县内购买住房的,由县财政给予2万元的补助。
2、对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家属,子女入学可按本人意愿,选择在我县就读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办理入学手续。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其家属可按照原工作单位性质由县有关部门按规定安置或推荐到我县同类型单位就业,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3、根据引进对象的成绩贡献,优先推荐为县级以上人才奖、科学技术奖和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候选人,优先申报评审和破格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4、给予参加笔试和面试(说课)的考生每人200元的交通补助,安排2天住宿。
六、考试纪律
报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进公告,遵守纪律,诚信应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微山县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8222226
附件1 2012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职位表.xls
附件3 微山县2012年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微山县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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