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4 10:41:48 文章来源:菏泽教育信息网
(3)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综合审核,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于8月29-30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上岗后经查实确属违规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弃权、审核、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报考本学科本试讲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综合成绩、审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县教育局等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聘用。拟聘用人员凭人社部门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和编制部门的《事业单位编制通知单》到县教育局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纳入编制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二)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核销其编制。
(三)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服务协议,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三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由县人社、教育、纪检监察、编制部门组成的巨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六、严肃招考纪律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 ,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所有信息将通过《巨野教育网》随时发布。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发售任何复习资料。
咨询电话 0530-8227819(人社局)0530-6136606(编 办)
0530-8211375(教育局)0530-8212813(监察局)
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巨 野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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