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笔试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临邑县第五中学。
2、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县人社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3、总成绩排名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取百分制计算出每个考生的总成绩,并张榜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如总成绩相等,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
4、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环节。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从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和体检人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和体检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同时按照招考简章的要求,对进入范围人员的学历、学位、就业报到证、学生档案、身份证、户口本、单位介绍信等档案材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认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资证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分岗位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政审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编辑:admin)
山东华图教育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