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9 12:00:52 文章来源: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2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数额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2人;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1人。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滨州市户籍(在滨州高新区服务期内的 “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项目的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2年7月31日,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为准。在滨州高新区服务期内或高新区生源在外地服务的 “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项目的毕业生不受社会保险限制);
5、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6、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在2007-2012年各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及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需带证件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进行报名。代报人员还需持代报人员的身份证。报名者或代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证明信(式样)(见附件),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景采用39号灰色渐变背景,平光拍摄,照片长宽比例为5比4,以着正装拍摄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