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9 09:03:42 文章来源:济南市规划局网站
2012年济南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用人单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市规划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市规划局负责。市规划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由市规划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市规划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济南市规划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规划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在职人员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联系人: 方 芳、李曙光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龙奥大厦(250099)
咨询电话:0531-66605321
监督电话:0531-66605325 0531-66605958 0531-12345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
1、2012年济南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济南市规划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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