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6 09:27:26 文章来源: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微山县治安维护协理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持社会稳定,结合我县社会治安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用12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治安维护协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岗位及数量
本次选用岗位为治安维护协管员岗位,共计120名(男性 96名,女性24名);其中:县公安局86名(男性70名,女性16名),县法院14名(男性10名,女性4名),县检察院20名(男性16名,女性4名)。
二、选用对象及条件
1、选用对象为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微山县的未就业毕业生。已选用到我县公益性岗位(含选用后辞职)的高校毕业生不能报考。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2日后出生,含)。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
5、体能条件:需要达到体能测试的合格标准。测试项目和合格标准见简章中有关体能测试部分。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符合选用情形的。
7、配偶系我县人员,2011年7月16日前(含)婚入我县,本人户口迁入我县的外地未就业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参加报名考试。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2日-16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微山县实验小学(东风路41号)
报考人员需亲临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原件报名,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