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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菏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

2012-07-17 14:18:02 文章来源: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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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2年菏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

  五、体检与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考核工作在市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工作结束后,由考核单位写出考核报告,签署意见,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查备案。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表: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硕研岗位)

  菏泽市委组织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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