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4 16:27:11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该院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人事科
程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949807 82968473(传真)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卫生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2: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201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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