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7 14:46:49 文章来源: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③从滨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山东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毕业生中,为有关学校招聘幼儿教师6人。
④从滨州市户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特教专业毕业生、山东省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特教专业毕业生中,为聋童学校招聘特教教师1人。
上述除“211工程”高校非师类报考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的学科一致。
2、乡镇(街道)学校招聘范围:
①滨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②阳信县户籍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或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③山东省户籍,在阳信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报考乡镇(街道)初中学科及小学英语、音乐、美术、计算机岗位,必须与学历专业一致。小学语文允许文科类、小学数学允许理科类专业报考(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学前教育岗位允许音乐、美术专业者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4日至8月6日(截止8月6日18:00)。
2、报名地点:阳信一中润绂楼。
3、提交材料:
①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户口本(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落户口者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报考县直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由我省实施在滨州服务的阳信籍和在阳信县服务的“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阳信籍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笔试加分各项不累计,最高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阳信政府网等媒体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②《2012年阳信县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由“阳信政府网”等自行下载打印);
③已婚人员须提交本县计生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并由阳信县计生局盖章认可;已在企业就业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④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4张;
⑤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笔试考务费共80元。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和资格复查。经复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8月11日上午8:00-11:30到县教体局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