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31 09:58:24 文章来源:烟台交警综合信息网
2012年烟台公开招聘120名道路交通协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我市实际,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将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8月1日至1994年8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22岁之间(1990年8月1日至1994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含烟台市各县市区)。
5、符合条件的部队退伍复员军人、零就业家庭人员或就业特困群体将优先招用。
二、招聘数量
男协管员110名,女协管员10名。
三、相关待遇
协管员被录用后与烟台东大劳动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从事交通管理协勤工作,每月工资福利为17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以后每年根据烟台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比例定期增长),统一缴纳保险,统一配发服装。工资及保险纳入市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政审、试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 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设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楼,乘坐7、10、17、23、52、62路车至体育公园站点下车。其中,7、10路公交车应乘坐至孙家滩线)。
2、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失业证(或报到证)、户口簿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等材料报名。报名时,交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介绍信。
3、报名时须本人到场,由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身高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人员可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写后持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经资格审查,如果最终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招收数2倍以上的,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报考人数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收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