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3 08:51:56 文章来源:夏津县政府网
2012年德州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8日。笔试准考证于月8日16日下午到报名地点领取。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的面试分别由县教育局、卫生局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监督指导。教育类事业单位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说课内容。卫生类事业单位人员,主要考核职业素养、认识分析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其他参加公共类事业单位人员的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认识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务费70元。
四、体能测试
公安类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批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能测试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递补。体能测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人员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满分按百分制计算。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并进行公示。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等额进行考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同时,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的档案进行审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发出《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 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职位计划、考试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咨询电话:0534-3217151、3211003.
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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