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5 08:57:58 文章来源: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青州市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简章(2)
3、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学历高低、笔试成绩高低、年龄小大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核
考试名次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青州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应聘人员考试名次依次递补。
(五)录取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首先按考试名次根据本人填报的单位和职位确定工作单位,对未对应上志愿岗位的其他进入录用范围的人员,再按考试名次依次挑选剩余单位。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合格的初录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其人事关系由青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整体托管。各医疗卫生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填写《卫生系统合同制人员录用表》,单位和卫生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工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年省政府公布的青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办理聘用手续时,今年已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但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信息公布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zrsj.gov.cn)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可随时登陆查询。
以上意见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州市卫生局
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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