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9 09:18:31 文章来源:惠民县教育信息网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全县拟招聘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43人
1、县直高中及省级规范化学校教师45人
语文9人、数学7人、英语4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5人、历史3人、地理5人、信息技术1人、政治4人、体育1人。
2、初中教师49人
语文9人、数学4人、英语5人、物理4人、化学4人、生物4人、历史2人、地理2人、信息技术2人、政治2人、音乐4人、体育3人、美术4人。
3、小学教师30人
语文11人、数学6人、英语6人、物理2人、政治1人、音乐1人、体育2人、美术1人。
4、幼儿园教师19人。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滨州市户籍(报考高中岗位的为山东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惠民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非师类专科)的毕业生;我省招募在惠民县服务或生源地为惠民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组织部门选派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县直高中岗位需具有直本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小学岗位者,县直初中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它岗位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3+2专科只能报考乡镇小学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者须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未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8月17日18点。
报名地点:惠民县教育局人事科。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档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学信网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近期二寸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5张和笔试考务费80元。报名时须由考生本人填报报考岗位(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的一个学科,不得兼报,并填写《2012年惠民县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请自行到惠民县教育信息网上下载打印)。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有效期一年)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并免收本次招考除体检外的费用。
我省招募在惠民县服务或生源地为惠民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组织部门选派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3年内),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服务期满证书》、县(区)人社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生源地为惠民县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组织部门选派的到村任职大学生须出具县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惠民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应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档案。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咨询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报名时未提供有关材料者不予加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根据其专业条件和本人意愿,对其报考岗位作相应调整;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高中岗位和初中小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中现行相应学科教材;学前教育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和学前教育法规。
2、笔试的时间地点
笔试于2012年8月21日进行,考生于8月20日8:30—11:30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凭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