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0 15:17:44 文章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青岛市四方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2)
三、考试内容
(一)统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三类:A为工程管理类、B为工程造价类、C为城市规划类,考试内容包括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满分100分,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2年8月25日(周六)9:00至11:30。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随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要求,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四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随笔试成绩在网上同时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发放,面试成绩考试当天在网上和面试现场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招聘各类信息在青岛四方政务网(www.qdsf.gov.cn)、四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frsj.qdsf.gov.cn)公告,以青岛四方政务网为主。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2-83742884(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532-83757153(工作时间内)
附件:
1、2012年青岛市四方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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