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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营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2)

2012-08-15 16:27:10 文章来源: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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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营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2)

  (二)面试

  1、编外护士、见习护士同属“护士”岗位,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排名,分别录取”的方式进行,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

  2、“药剂士”、“检验士”岗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入考试总成绩(不进行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护士”岗位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其中:1-50名为编外护士体检考察人选,51-100名为见习护士体检考察人选。

  2、根据“药剂士”、“检验士”岗位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编外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等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见习人员见习期一年,待遇按就业见习相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及资格初审电话:

  东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546)8331258、8901616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0546)8326611

  附件: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xls

  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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