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6 11:04:56 文章来源:高密政府网
2012年高密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士兵简章(2)
④准考证打印:应试人员于9月20日8:30—9月21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分数统计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接到考试机构成绩单后,成绩在报名网站和报名地点予以公布。
(1)笔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政热点、哲学与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人文与科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阅读理解、资料分析等方面的内容),各占50%,满分100分,一张试卷。笔试成绩于2012年9月25日在高密市市民之家门前和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榜公布。
3、档案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根据《山东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档案计分考核暂行规定》,对报考的退役士兵军龄、职务、奖励、因战(因公)致残以及纪律处分等情况量化计分。考核以退役士兵个人档案材料为依据,立功受奖或处分一律以档案中《奖励登记表》、《处分决定》为准。考核计分标准为:
(1)加分:
① 军龄每满一年加1分(按武装部批准之日起,不满一年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
② 中共党员加3分;
③ 退役时担任班长职务的加2分;
④荣获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5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0分,荣立二等功的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2分,获嘉奖或优秀士兵称号的加1分,其中,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必须具备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登记表、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缺一不可。奖励加分只计算最高项,不重复累计加分;
⑤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五至八级残废等级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须经伤残鉴定机构鉴定,由山东省民政厅安置办依据鉴定结果审定资格);
⑥烈士子女(第二代)加5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2)减分:
服役期间受行政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分别减2分、4分、6分、8分。
档案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成百分制档案考核成绩,档案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核成绩于2012年9月25日在高密市市民之家门前和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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