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30 20:00:07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山东省医药生物技术研究中心招聘简章(2)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报名结束后,应聘中级岗位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高级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中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向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高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省级医院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医科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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