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2 10:47:02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山东省国土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1月1日)(3)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国土测绘院人事教育部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临港南区2301号C座204房间
联系电话:0531-66955811
联系人:黄凤兰
(二)省遥感技术应用中心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东路9号东侧楼3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426413
联系人: 高汝宁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2: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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