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3 08:47:55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青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人事处(办公楼235室)
邮政编码:266071
联 系 人:韩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51142
电子邮箱:qingdazhaopin@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大学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更多信息: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山东公务员网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