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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

2012-11-15 08:43:40 文章来源:沂源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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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体检工作由县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信息在沂源县政府网(http://gov.yiyuan.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公示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专业)有多个单位的,由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的顺序选择工作单位。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在职人员聘用的试用期为六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招聘工作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监督及咨询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县纪委 0533-3222110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33-3221430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

  附件2:2012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各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目录(本专科)

  附件3:2012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各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目录(研究生)

  中共沂源县委组织部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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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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