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6 13:11:51 文章来源: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2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
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办理派遣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秉公办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应聘,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信息将在“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qfrsj.gov.cn/)”发布。
咨询电话:4498402 4498339
本简章由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2 年曲阜市招聘教师(教育类)计划与岗位分布
2.2012年曲阜市招聘卫生医务人员(卫生类)计划与岗位分布
3.2012年曲阜市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类)计划与岗位分布
4.2012年曲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此表为正反两面,用16k纸打印)
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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