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8 09:29:15 文章来源: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沾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招聘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八、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 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聘用合同文本。 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沾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沾化县委组织部: 0543-7810566
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7810179
沾化县卫生局: 0543-2170386
监督电话: 沾化县监察局: 0543-7810333
中共沾化县委组织部
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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