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1 13:47:09 文章来源:禹城政府网
2012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2、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专业类型(公安事业按性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若干名同分者,采取按笔试成绩、加分人员、学历层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仍相同者,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列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如有放弃者(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报考公安事业单位的考生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包括: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纵跳摸高等三项;女10米×4往返跑、800米、纵跳摸高等三项。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测评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体检资格,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对确定的入围人员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号)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 0534-7365928
监督电话: 0534-7365003
禹城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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