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政审
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对于考察、政审阶段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体检、考察和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陵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2110162 6226678
网址:www.sdllrc.com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2012年乐陵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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