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1 16:31:50 文章来源:滨城区政务网
2012年滨州滨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和《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区编委下达的编制计划,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现将2012年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为滨州市户籍,专科学历为滨城区户籍,其中博士研究生及现在滨城区服务的 “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基层项目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4、应聘人员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21日17:00
查询、缴费时间:2012年12月18日-22日17: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滨城(http://www.bincheng.gov.cn/ 通知公告),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高160像素×宽120像素,文件大小写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若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网上初审
滨城区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