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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简章(2)

2012-12-13 09:19:51 文章来源:济南高新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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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简章(2)

  按笔试成绩与业绩评价得分8:2的比例计分,确定前10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等在济南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从事法官工作应当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及个性特征。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面试公告确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四)总成绩计算及发布。按笔试成绩、业绩评价和面试成绩4:1:5 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业绩评价和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将在济南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职位1:1 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和业绩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和业绩评价成绩也相同,则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济南高新区组织部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意见。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安排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除特殊情况经济南高新区组织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遴选资格。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员。

  七、录用

  根据考评、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市人事考试网站、高新区网站和拟录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 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济南高新区组织部决定是否录用。

  八、考选纪律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整个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本简章由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8871857 8887122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2568207

  监督电话:88871737

  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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