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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4)

2012-12-22 14:42:27 文章来源: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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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2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4)

  三、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弃权或不同意录取人员造成的空缺,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应届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就业协议。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整个招聘过程信息均通过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http://hr.yeda.gov.cn)发布,不再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通知,请应聘者及时上网查询。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

  0535-6396661(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0535-6396729(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电话:

  0535-6396777(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

  附件:2012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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