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0 11:21:20 文章来源:钢城区政府网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钢城区人民政府网”、“钢城教育信息网”予以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岗位选择
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选岗人员不能选择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所选岗位工作满六年以上,方可提出调动交流申请。
八、聘用
由区教育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4-5671014
附件:
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钢 城 区 教 育 局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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