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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2)

2013-02-22 16:40:56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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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面试确认

  (一)2013年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参加面试考生于2013年2月28日12:00时之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邮件标题务必为“XXX(姓名)确认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XXXX(职位代码)职位面试”,逾期未发邮件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邮箱名:rsc@tjmsa.gov.cn。

  (二)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13年2月28日17: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三)传真或邮寄至天津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并打电话确认。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考生情况将记录在案。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进行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补检。

  (二)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时,须提交: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背面请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201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公务员面试登记表》(见附件三)一份。

  6、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面试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见附件三,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需在我局规定日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7、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党或团员身份证明材料、外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需专业八级外语证书的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录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录用报到前提供)等。如面试时提供船员适任证书确有困难的,可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复印件。

  8、要求两年基层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9、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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