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2 16:40:56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1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11、考察联系表(具体见附件四)。
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均要求为A4纸。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三)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3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并将考生情况记录在案。
(四)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请提前与我局联系,考生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五)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局,并保持联系手机及电话畅通。
(六)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国家公务员局(www.scs.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www.msa.gov.cn)和天津海事局(www.tjmsa.gov.cn)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七)天津海事局公开招录工作联系电话:022-58876940;E-mail:rsc@tjmsa.gov.cn ;传真:022-58876967;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天津海事局人事教育处;邮编:300211。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录公务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附件:
3、各类样本
4、考察联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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