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1 10:23:48 文章来源:聊城大学人事处
2013年聊城大学人才招聘简章(2)
(四)审批
根据考察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考核体检合格并经学校同意后,上报省人社厅审批。
四、招聘待遇
引进的各类人才来校后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同时享受以下引进待遇。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引进高层次人才(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方向带头人)待遇详见《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二)引进博士待遇
1、引进博士属于下列条件之一的,来校后,学校给予引进费每人每月2000元,共补贴5年。
⑴ 博士所学专业为我校紧缺专业,且达到我校引进优秀博士条件。
⑵ 在海外正规院校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海外博士)。
⑶ 博士后出站。
2、引进博士所学专业为我校紧缺专业,或非紧缺专业但达到了优秀博士条件,来校后,学校给予引进费每人每月1200元,共补贴5年。
3、学校提供引进博士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形式申报)理工科6万元,其它学科4万元。
4、学校提供引进博士周转住房。
5、引进博士来校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聘期五年。
6、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引进待遇视具体情况商定。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邮编:252059 E-mail:tpk@lcu.edu.cn gaorenban@lcu.edu.cn
Web: http://www.lcu.edu.cn 人事处联系电话:0635-8239668 823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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